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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3.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常德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5.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科研活动及成果推广。配合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7.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
8.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9.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市本级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10.组织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11.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12.负责推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3.组织指导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14.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项;指导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6.负责监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7.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8.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9.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日常管理事项。
20.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依据职能,参与文物犯罪案件的办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文物经营活动、文物商店及经营文物拍卖企业。
2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科室21个,所属事业单位13个 ,除湘楚歌舞剧院外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离退休管理科、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资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科 、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科 、传媒机构管理科、广电科技科、群众体育科、训练竞赛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社会组织党建科及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文化综合执法局、常德市图书馆、常德市博物馆、常德市文化馆、常德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常德画院、常德市丁玲纪念馆、常德市电影事业管理站、常德电视调频转播台、常德市汉剧高腔保护中心、常德市体育运动学校、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常德市湘楚歌剧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12个,包括:常德市文化综合执法局、常德市图书馆、常德市博物馆、常德市文化馆、常德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常德画院、常德市丁玲纪念馆、常德市电影事业管理站、常德电视调频转播台、常德市汉剧高腔保护中心、常德市体育运动学校、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文旅广体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体育、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1年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
(1)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381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81.92万元(经费拨款13183.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9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5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27.67万元,增长8.04%,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2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每年政策性增加。
(2)支出预算。
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381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5.36万元,项目支出4441.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06.92万元,教育支出400.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32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27.67 万元,增长8.04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163.0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14.2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349.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每年政策性增加,项目经费按财政要求进行了适当的压减。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81.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8万元,占0.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71.92万元,占85.83%;教育支出400.73万元占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87万元,占7.74%;住房保障支出418.32万元,占3.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027.67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每年政策性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7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86.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388.7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6.56 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037.9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市级文物保护经费、场馆设施维护维修经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2068.6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专项、体育专项、有线电视优免用户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38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14.21万元,增长18.24%。其增加老干经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调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5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5.08万元,下降23.24%。其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加强内控管理、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3.8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台,其中:公务车辆5台,行政执法车辆1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2台。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单位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81.92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6.56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