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歌舞剧院副院长张艳荣获常德市劳动模范称号
4月25日上午,常德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七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召开。市委书记曹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振宇主持会议。会上,79人被授予常德市劳动模范称号,21人被授予常德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常德市歌舞剧院副院长张艳同志荣获常德市劳动模范称号。
活动现场
张艳,致公党员,常德市湘楚歌舞剧院副院长。曾荣获湖南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湖南省“雷锋式文化使者”、湖南省文联系统首届学雷锋文艺志愿服务“时代风尚”先进典型优秀个人、致公党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常德市双拥工作优秀个人、常德青年五四奖章、常德市侨联系统先进个人,2008年、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两次授予三等功,2021年、202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记功各一次。
(来 源:市歌舞剧院)
(审 核:李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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