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非遗保护传承 我们在行动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8月1日,澧县文化馆、县荆河剧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评估与调整工作会议。
会上,澧县文化馆、县荆河剧院就“非遗保护工作管理平台”上填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与会工作人员对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本单位非遗工作进行自查、自估,确保评估和调整工作有序开展。
澧县文化馆相关负责人指出,保护单位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的关键队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标准程序,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

会议现场
(来 源:澧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李 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