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非遗”中心走访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目前澧县有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是“荆河戏”肖耀庭、王与佑老师,“鼓盆歌”李金楚老师,他们为了传承好钟爱一生的艺术,做出了艰辛付出、巨大贡献。
为了解国家级传承人的工作及生活现状,3月26日由县文体广新局分管副局长胡流锋带领县“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到3位传承人家中走访交流,了解了他们近段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询问了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承诺积极解决各位的困难,在工作、生活中提供尽可能的支持、帮助,便于他们专心开展工作,传承保护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三位传承人表示,感谢各级有关部门的信任,一定不辜负时代、社会,对得起代表性传承人的称号,尽到历史责任,发扬光大各自从事的项目。
萧耀庭,男,汉族,1935年生,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荆河戏代表性传承人。1962年进入临澧荆河剧团后,成为荆河戏宗师黄绩三的关门弟子,得其真传,后主要从事荆河戏音乐的整理与研究工作,并有相关的创作与研究成果,代表作有主编《荆河戏音乐研究》等,编撰《荆河戏音乐集粹》等,剧本创作《程咬金招亲》等。
王与佑,男,1952年生,1971年进澧县荆河剧团。拜荆河戏音乐泰斗黄绩三的得意门生许安和为师,学习荆河戏的传统曲牌与演奏技法,从八十年代初起为剧团音乐设计的主笔。王与佑共为近百出剧目设计唱腔,多次获省、市音乐设计奖。《桓公拜相》、《夫人令》、《郑宫恩怨》等戏多次在省电视台、省电台全剧播放,《郑宫恩怨》中的《还凤钗》一折在中央电视台《九州戏苑》栏目内数次播放。2018年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李金楚,男,1947年生,1961年师从鼓盆歌知名艺人李启政学习曲艺演唱,中国曲协会员,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987年《捕风捉影》获湖南省湘曲中青年演员大奖赛表演三等奖; 1989年被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南省分会评为“优秀民间艺人”。2013年走进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展演。整理有《五女戏唐》、《天开榜》、《白马驮尸》、《双合印》等多部传统唱本。
走访荆河戏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肖耀庭
走访荆河戏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王与佑
(来 源:澧县文旅广体局)
(编 辑:陈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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