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首次集中注销一批已停业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
12月2日,澧县文体广新局在局网站发布关于注销一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决定自公示日起十天后集中注销全县61家已经停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是该局首次行使主动注销行政权力。
由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有有效期,大多数业主停业后不会主动来申请注销许可,但市场基数永远都会在全活文化市场审批平台留存。为此,根据省文化厅有关要求,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凡是自动歇业或者停业半年以上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没有主动申请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有权在媒体公示后统一依法注销。
经过该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数据核对,市场摸底,确保数据准确无遗漏。电话通知未果后,决定在网站公示后集中注销停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该工作在11月底完成。
注销后,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基数将从131家减少到70家。
(来源:澧县文体广新局)
(编辑:陈 妍)
(编审:游丛云)
(签发:任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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