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 加快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3月9日上午,桃源县文化馆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件精神的会议,文化馆全体人员参加,陈馆长主持会议。
陈馆长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出台实施的时间是今年3月1日。《保障法》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将产生重要影响。深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加快推动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而努力。
围绕保障法的目的意义、主要精神和权利义务,将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对全县,特别是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一项内容。文化馆自觉地担负起依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任,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作用,整合传统资源等开展工作。
文化馆按照既定目标任务,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为主线,合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设施建设和效能发挥。做好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积极做好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监督和评价机制,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机构发展活力和服务效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将精品创作与群众需求紧密结合,打造有群众基础、有持久生命力的精品力作,努力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在争创国家级、省级奖项的基础上,为文化惠民增加新的血液。
会上,全馆人员对文件精神逐条作了学习领会,并对当前的数字文化馆建设及其它有关工作作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对繁荣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等都有很大促进作用,是中央重视群文工作的重要体现。( 桃源县文体旅广新局 罗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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