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图书馆举办“让书回家”还书免责大型公益活动
湖南图书馆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公共图书馆之一,迄今已有百年历史。光阴流转,社会变迁、馆址屡动、馆名变更以及读者个人等诸多原因,造成近6万的馆藏文献“落户”在读者个人手中,从而造成了图书馆与公众的双重损失。
湖南图书馆是我省重要的人文标志,作为政府举办的大型公益性文化机构,一直以呼唤文明、建设诚信社会、重塑和强化社会公德意识为己任,自觉主动地承担社会历史责任。4月份,湖南图书馆借纪念“4.23”世界读书日的契机,推出“让书回家”还书免责活动,向社会积极宣示,凡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逾期的书刊,归还将全免延误费,借阅证重新验证后也可开通使用。活动开展以来,效果显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搭建起了公益服务、诚信服务的良好平台。
一、强化了湖南图书馆良好的社会公益服务单位形象
此次活动引起了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湖南经视、都市频道、《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红网、星辰在线等几十家地方媒体都进行了持续的多角度的正面追踪报道。到目前为此,各媒体累计报道系列新闻达30余次。强化了湖南图书馆服务大众,资源共享,公平公益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让许多书刊文献重新回归图书馆公众流通渠道
活动收到共计88位读者还回来的共计182册书刊和光盘,减免延误费达1.04万元。其中收到出版日期最早的图书是1975版的,归还日期距今已有12年历史。许多在湖南图书馆未更名前就外借的书籍、未进行自动化管理系统的书籍重新回到了湖南图书馆,再次进入到公众流通领域。
三、拉近与读者的距离,搭建起社会诚信交流平台
此次活动的最大收获就是,唤起了社会诚信的回归。图书馆的宽容与理解,让滞还读者与图书馆重新实现了零距离接触,为他们的“回归”搭建起一座桥梁。许多鲜活生动的“回家”故事让媒体津津乐道:一位杨姓男士因为将图书馆借书作为工作用书而忘记了归还时间,随后产生的高额延误费使他在图书馆门前踌躇止步,将书滞留手中达12年之久,借此机会将书归还后,发出“终于将它还回来了!”的如释重负的感慨;另外一位彭姓女士因为工作关系调到外地,一直无法将手中的书籍归还,此次不仅归还了3本图书,还赠送了一本新书表示歉意;还有一位读者,用一张粉红色心形的便签纸写下了这样的话:“对不起……我想你们能够看到这本书的,我是让它回家的!”这是工作人员在清理自动存包柜的时发现的,估计是读者不好意思到活动接待站还书,而采取了这种“迂回”的方式……不少读者还书后不是转身走出了图书馆,而是重新开通了停用已久的借书证,再续自己与图书馆的友谊。
此次活动收获的不仅是回来的图书,更为重要的是读者的那份公德心和社会责任,回归的是弥足珍贵的良知。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所欣慰的。不少读者留言中表示:“开展此次活动,搭建了一座友谊的平台,一个人性化的桥梁”。
(来源:湖南图书馆)
(编辑:刘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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