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常旅外〔2018〕12号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办),各旅行社:
为促进旅行社诚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根据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湖南省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制度》(湘旅〔2015〕30号),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旅行社自评,4月20日前完成评估审核并发布评估结果。
二、评估依据
《湖南省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制度》。
三、评估方式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旅行社进行评估,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办)协助做好评估工作。评估方式为旅行社自评,在旅行社自评的基础上,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按照《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评估标准》进行审核评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是对我市旅行社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安全保障现状的一次大检阅,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旅行社开展好自评,确保评估工作有序推进。各旅行社要正确对待,主动自评,通过开展评估找准问题,规范管理。
2.客观公正,对标考核。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工作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制度》的规定,对照《湖南省旅行社诚信经营信誉等级评估标准》,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五、结果运用
各区县(市)旅游局(委、办)于4月10日前统一收集并上报《旅行社诚信经营信誉等级评估表》,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于4月20日前确定评定结果,录入《湖南旅游监管网》的《旅游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联 系 人:宋国栋
联系电话:0736-7220065、17773669903
电子邮箱:478671464@qq.com
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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