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取消刘晓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乡蚌舞”传承人资格的公示
根据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安乡县文化馆《关于请求取消刘晓芳同志非遗项目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报告》,并经我局核实,安乡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安乡蚌舞”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刘晓芳已调离安乡县工作,无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刘晓芳的“安乡蚌舞”传承人资格及相关待遇,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4月8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德市文体广新局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科室:
常德市文体广新局艺术(文化遗产)科,联系电话:0736-7225222,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光荣路82号。
邮政编码:415000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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