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对印刷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部分权限实施委托的通知
常文通字〔2017〕7号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对印刷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部分权限
实施委托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体广新(文体、文体旅广新)局,局行政许可办: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新闻出版层级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创造一个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政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印刷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部分权限委托区县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实施。
一、受委托机关
武陵区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鼎城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汉寿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桃源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临澧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石门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澧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安乡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津市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委托管理事项
区县市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营、兼并或者合并、分立的受理和初审,初审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等。
三、审批流程
由区县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营、兼并或者合并、分立的受理和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市文体广新局行政许可办实施决定和发证程序。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五年,至2022年5月2日止。
附件:印刷厂设立申请表.doc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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