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组织进行全省文明城市测评的通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组织进行全省文明城市测评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省文明办工作安排,全省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由省各厅、局按照业务对口分工分别组织实地核查和测评打分。为客观真实的检验各参评城市的文明创建成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省文明办下发的《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中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相关的测评内容进行测评。
二、检查方式
1.各市州局接本通知后组织、指导所辖参检市、县(区)局对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自行打分,并于10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统一报省局。逾期不报,当弃权处理。
2.省局根据各地自评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合议形成最后意见,于10月25日前上报省文明办。
3、在各地进行自评期间,省局将组织检查小组对个别参检市、县(区)进行现场检查。
请各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对测评内容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省局工作联系人:宁顺国;
联系电话:0731—82223159,手机:15173117166。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9月22日
点击下载:1.文明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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