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说“不”!
3月19日,县文旅广体局查处一起城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
执法现场
当天,执法人员在县城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户家电维修店门前有人私自安装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执法人员当即对该门店负责人提出违规警告和整改要求,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相关内容进行告知。该门店负责人这才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立即现场进行整改,主动撤除其擅自安装使用的违规设施,表示今后将不会再使用。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抓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多渠道开展卫星地面设施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电器市场、维修点巡查,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确保我县境外电视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来 源:石门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黄 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