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常文旅销字〔2026〕第009号)

2026-07-31 16:33 来源: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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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旅行社注销事项备案

单位名称:湖南瓯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场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长湖村6组(朗州大桥旁)

法人代表:裴若含    联系方式:187****6075

经核查, 湖南瓯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工商行政部门注销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已依法终止,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上且未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之规定,现依法注销湖南瓯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行政许可证件送达贵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常德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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