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布2025年第一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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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有力震慑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游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张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5年4月16日,桃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桃源县某小区商品房发现张某组织14名员工擅自开展在线旅游业务。经查:张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4年1月起,通过谷歌浏览器向境外投放内蒙古、张家界、新疆等旅游产品广告方式招徕入境游客并推送给地接社,地接社收取费用后按比例给予提成,张某从事了以营利为目的旅游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7月,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张某作出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周某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5年6月2日,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发现周某某承揽“凤舞九天 妖动柳城 国风反串歌舞秀+沙滩公园+龙翔低空飞行基地一日游”带团业务,执法人员查询“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无该导游员当前执业信息,且现场未提供纸质带团资料。经查:周某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从事了以营利为目的旅游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5年7月,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周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1000元,并暂扣导游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暂扣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

案例三:常德某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常德左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案

针对常德某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常德左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12345热线被投诉较多,2025年7月,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旅行社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两家旅行社无法提供近两年的各类合同、订单及游客信息,游客下单后无法联系,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8月,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常德某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常德左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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