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阅读次数:
字号:【

常德市文旅广体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序号

信息事项名称

具体事项说明

不予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1

财务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财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2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

干部档案及汇总名册

3

执法过程中不予公开的信息

执法过程产生的案卷材料,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处罚文书;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二条。

4

统计业务工作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5

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公开的信息

1.      信访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关于“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信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及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

2.      投诉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

3.      举报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举报奖励审批兑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

其他内部管理资料不宜公开的信息

包括保密文件、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

机关内部工作且不适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研究课题、内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