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在省及省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中争取优异成绩。
一、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和《湖南省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湘体字〔2019〕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奖励对象)
我市培养和输送到国家队、省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国运动会比赛的常德籍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和相关输送单位;我市培养输送到省队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比赛及代表我市参加湖南省运动会比赛的常德籍运动员、输送教练员和相关输送单位。
三、具体内容
1. 奥运会奖励
2.亚运会奖励
3.全运会奖励
4.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奖励
5.省运会奖励
6.行政奖励
7.附则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