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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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文旅通〔2022〕14号

各区县(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各文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国家文物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文物局 

2022年4月25日


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消安办〔2022〕7号)的要求,细化我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筑守安全底线,扎牢安全篱笆;加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个硬措施”,扎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有效化解文物火灾风险,坚决遏制重大文物火灾事故,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曾莉为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勇为副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和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王永彪、江从宇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黎聪(19973698218)、张爱(17707361117)。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推动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纳入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二)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三)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各文物、博物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文物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工作人员,组织评估文物消防安全风险,制订并执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文物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文物消防安全设施,落实各项文物安全措施。无管理机构的文物单位及具有火灾隐患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由文物所在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四)健全和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要压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沟通,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和追责问责机制,对发生文物火灾事故的要提请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依纪依规追究不依法履职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存在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放任不管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要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对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切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要全面深化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相关要求,大力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大型古建筑群、革命文物建筑、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博物馆和其他文博开放单位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严查文物、博物馆单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严查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查违法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查消防设施设备虚设空设,严查堵塞消防通道,严查在文博单位内(及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内)给电动车辆(或电瓶)充电,严查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等隐患和问题。

(六)加快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全面调查和梳理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设施情况现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有效组织开展消防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强对文博单位现有消防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积极推进新技术装备应用,提高火灾防控效率与能力。

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消防系统,配足消防器材,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率。

(七)加强消防能力建设。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和消防演练,切实提高消防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要专题研究,扎实认真安排有关工作。

(二)各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带队检查;要严格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秉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重点排查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全面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清单。严格“一单四制”制度(即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提醒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

五、工作部署

(一)组织开展大检查。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各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围绕“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文博单位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制,明确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扎实推进集中攻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要针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开展攻坚整治,切实有效降低文物火灾风险,对一时整改不能到位的重大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对不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文博单位一律关停整改。

(三)推动巩固提升。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时间节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文博单位严防死守,扎实做好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博单位要重点督办,实行进驻制,确保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各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将大检查工作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市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10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物局)适时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抄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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