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旅通〔2021〕21号
各区县(市)文旅广体(文旅体)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文化、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系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常德市实施<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6日
常德市实施《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提升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增效能,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体制机制,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品质发展。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人民文明素质。
坚持统筹建设,强化均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构建市、县协调均衡发展新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均等化标准化。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开放发展。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坚持共建共享,强化融合发展。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科技深度融合,文化事业与产业高质量融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全社会全领域拓展,建立协同共进的文化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更加均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加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机制更加顺畅,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系统基本建成,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标准化均等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工作任务
各区县(市)和“五区”对照《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力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在七个方面创新作为,创优达标。
一是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现有公共文化场馆设施不达标的要进行新建或改扩建,五年内要全部达标。其中,市本级重点推进常德大剧院、市图书馆改扩建和滨湖剧场建设;石门县、津市市要在2022年前确保文化馆、图书馆新馆对外开放,武陵区图书馆、临澧县和澧县文化馆要加快规划建设步伐,各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在2025年前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各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室内建筑面积达到300㎡以上,室外广场面积达到600㎡以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室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室外广场面积达到600㎡以上。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的规定,按标准配套新建、改扩建或补建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因地制宜对设施空间进行美化、舒适化提质改造。
二是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精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中央、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各区县(市)要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实施。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订单式”“菜单式”“预约式”服务机制,拓展公共文化场馆阵地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以做大做优“百团大赛”“鼓王擂台赛”和“石门柑橘节”“安乡荷花节”“草坪民间艺术节”“十美堂油菜花节”“九溪农民艺术节”“罗坪山歌节”“毛里湖腊八节”等文化品牌为重点,广泛开展广场舞、群众歌咏、城市街区文化艺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开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创新开展创意市集、街区展览、嘉年华等文化活动。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体系,提高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发展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组织体系等方面的优势,有序推动公共文化与旅游、体育、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提升综合效益。强化文明实践场所功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及资源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加强功能融合,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鼓励在城镇、街道、乡村人口聚居区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市图书馆重点推进在常德河街、全民健身中心的自助式“城市书房”建设。
四是统筹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化建设。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设施管理全域化、文化服务终端智能化建设。推动以市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9个区县(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的常德市区域总分馆体系建设,实现总分馆资源共享。加快实施智慧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非遗场馆建设项目,拓宽数字艺术、有声图书馆、文化馆互动体验、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优化数字资源结构,提升数字资源质量。以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为基础,整合利用国家和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逐步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库群。培育线上文化服务品牌。利用互联网和公众号,开设线上全民艺术普及培训专题,推广公共文化活动网络直播。
五是积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继续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或赞助公共文化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和引进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公共文化场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民营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鼓励和支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采取赠送票券、免费专场或者低票价等方式提供惠民演出;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开展艺术普及、戏曲传承活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文化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制度,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惠民生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对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贡献较大的优秀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是着力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人员,确保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队伍相对稳定。各区县(市)和“五区”可采取县招乡用、派出制、县乡双重考核等形式,配齐配强乡镇文化专干。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项目,加大常德戏曲人才、鼓书和丝弦曲艺人才、书法美术摄影人才、非遗手工技艺人才等地方传统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扎根乡村、乐于奉献、服务群众的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加强线上培训,充实数字文化服务队伍,优化从业人员专业结构。
七是全面促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门前十小”示范工程创建,打造一批“常德最美潇湘文化阵地”。深入推进“常德鼓书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创建活动,以传承发展常德汉剧、常德花鼓戏、常德丝弦、鼓书、刺绣、木雕、龙舟、山歌等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开展“一乡一村一品”文化品牌创建,举办乡村节庆文化活动,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艺术乡村”名片,争创国家、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公共数字文化进村入户”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以桃花源、柳叶湖、草坪镇、周家店镇、太子庙镇、九溪镇、热市镇、合口镇、壶瓶山镇、罗坪乡、夹山镇、城头山镇、新洲镇、黄山头镇为重点,开展特色乡村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拓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全国、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鼓励乡村文艺团队参与乡村文化设施的管理运营和服务,盘活用好基层文化阵地。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常德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根据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五年行动顺利开展。各区县(市)和“五区”要落实好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构的作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扎实推进落实。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落实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各级财政完善保障机制。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2021年至2025年,市本级每年按照《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重点评价指标》,对各区县(市)和“五区”进行评估,并每年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管理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各区县(市)和“五区”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成效纳入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激励表扬。对到2025年未达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区县(市)和管理区,将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附件: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重点评价指标
附件
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重点评价指标
一、指标解释
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成效明显是指落实五年行动计划组织领导有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全部达到300㎡以上且示范性乡镇(街道)级“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占乡镇(街道)总数10%以上,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七个一”标准且示范性村(社区)级“最美潇湘文化阵地”占当地村(社区)总数10%以上,每年度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指标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指标全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位于全省同类地区前列、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评价标准
在公共文化阵地设施全面达标的基础上,以《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重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其中
1.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占55%。
2.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评价,占30%。
3.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率评价,占15%。
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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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分值权重 |
指标说明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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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万人) |
增量(20%) |
1.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总和与常住人口之比(平方米/万人)。 2.公共文化设施包括文化文物和旅游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的文化单位,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公共美术馆、艺术表演场馆、非遗馆、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新增加的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与上一年度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之比。 4.在建设中的设施是指已经立项、纳入预算、完成设计并已经开工建设的设施,可以计算入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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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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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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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公共文化设施开放的时间不得少于省规定的时间。 3.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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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万人公共文化机构开展活动次数(次/万人) |
增量(20%) |
1.当年度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的活动总次数与常住人口之比(次/万人)。 2.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的活动指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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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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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分值权重 |
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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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册/人) |
增量(20%) |
1.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藏书量与常住人口之比(册/人)。 2.藏书量包括地(市)、县(区)两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总藏量;其中乡镇(街道)图书馆的藏书要求进入公共检索系统。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新增加的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与上一年度之比。 |
3 |
乡镇级图书馆的藏书要在2023年前录入公共检索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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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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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流通次数(次/册) |
增量(20%) |
1.当年度公共图书馆藏书借阅总次数与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之比(次/册)。 2.藏书量包括市、县两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的总藏量。 3.增量指与上一年度相比,当年度公共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流通次数与上一年度之比。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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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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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图书馆人均进馆次数(次/人) |
增量(20%) |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当年度进馆总人次与常住人口之比。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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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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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分值权重 |
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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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共图书馆人均持证读者占比 |
增量(20%) |
1.公共图书馆当年度持证读者数与常住人口之比。 2.持证读者数量指通过各种证件(借阅证、身份证等)接受过图书馆服务(含到馆服务和非到馆服务)的读者数量。 3.关于实行一卡通证的持证读者计算方法:(1)总分馆实行一卡通证的馆,分馆办的证算总馆的。(2)一个区域内两个以上的图书馆实行一卡通证的,本馆的持证读者除本馆所办的一卡通证数量外,还包括其他馆办的属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一卡通证。(3)一个城市实行一卡通证的,市级馆和各区县(市)馆的全部一卡通作为市级馆的持证读者,各区县(市)的关于实行一卡通证的持证读者包括本馆所办的一卡通证以及其他各馆(含市级馆)办的属于本区县(市)常住人口的一卡通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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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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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化馆实体馆服务人次 |
增量(20%) |
在实体馆举办各类赛事、演出、展览、培训(含讲座、辅导)等服务覆盖的总人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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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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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地年度开展大型文化活动次数 |
增量(20%) |
指年度在本区域内由文化馆主办或承办,观众参加人数(不含工作人员)达到300人次以上、涉及面较广的展演、展览、展示等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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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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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基层文艺创作作品推广活动年度次数 |
增量(20%) |
1.指文化馆举办的、将基层文化馆(站)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特别是获奖作品面向社会进行推广的活动(包括比赛活动等)数量。 2.“次”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对不同作品所进行的推广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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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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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分值权重 |
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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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万人拥有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量(TB/万人) |
增量(20%) |
1.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数字文化资源总量与常住人口之比(TB/万人)。 2.公共文化机构数字资源量指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机构的自由数字资源和购买的数字资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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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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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字文化资源访问人次占比(次/人) |
增量(20%) |
1.当年度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访问总人次与常住人口之比(次/人)。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自有管理运营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包括APP、公共文化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数字化服务平台,以及公共文化一体机等数字化设备)的数字资源的总访问量。不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发布资源获得的访问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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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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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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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与常住人口之比。 2.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指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以及政府购买公益性文化岗位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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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百万人口注册文化志愿者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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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注册文化志愿者数量与常住人口之比(人/百万人)。 2.注册文化志愿者指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确认的文化志愿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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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分值权重 |
指标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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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百万人口群众文化团队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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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众文化团队(含图书馆、文化馆站指导联系团队)与常住人口之比(个/百万人) 2.群众性文化团体:包括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指导联系的群众性文化团体,比如读者会、文艺团体、老年大学、群众业余文艺团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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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占比 |
增量(20%) |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总额与当年度文化事业费投入总额之比。 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委托运营、委托承办活动,购买岗位服务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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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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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域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数量 |
增量(20%) |
在县域内年度设置文化馆图书馆分馆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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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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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市和区县市上述指标分别报送数据,其中市报送的数据含所属县市区的数据。 2.市每年对区县(市)上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指标1、3-12、16-17,根据各区县市本年度与上年度的存量与增量进行评价,指标2,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指标13-15,根据在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采用的数据,均以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的累计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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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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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指标 |
完成年度 |
责任单位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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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
区县(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 |
2021年 |
区县(市)政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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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2021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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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调整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2022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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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 |
2022年 |
区县(市)政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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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制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标准。 |
2023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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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价制度和公民满意度测评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
2023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
|
各区县(市)建立健全本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议事。 |
每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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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县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基金。 |
每年 |
区县(市)财政局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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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区县(市)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 |
每年 |
区县(市)发改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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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保障 |
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工作人员。 |
每年 |
区县(市)文旅广(体)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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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文化机构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技能。 |
每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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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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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公益岗位每社区(村)不少于1个。 |
每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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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社区(村)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每年 |
2 |
三、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率评价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第三方测评,每年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