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原网吧名称:湖南省海归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常德市人民路伍店;
变更后网吧名称:常德武陵区跃锋网吧
原经营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城南办事处东湖巷社区人民路水星楼商业广场5B栋2楼;
变更后经营地址: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办事处柳菱社区紫菱路(鸿升花园1栋108-111号);
原法人代表:尹国良
变更后法人代表:刘祖荣
经 济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16年 11 月25 日至2016年 12 月 8 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736-7257302
地 址:常德市光荣路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办公室
邮 编:415000
公 示 机 关: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 示 日 期: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