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2014-03-19 11:19 来源: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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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体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宣教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教科文(体)局,各有关学校和游泳俱乐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的通知》(体人字〔2006〕5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游泳场馆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普及实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健身权益。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定于2014年5月在湖南省国家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常德)基地举办“2014年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14     年5月9日  -5    月12    日  (暂定)  

三、培训地点

常德市体育职业培训中心(常德市体育中心院内)

碧波游泳馆(常德市体育馆)

四、鉴定考核标准

1.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为闭卷考试,技能考核为实际操作,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考核)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申请鉴定并通过考试者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对象及条件

1.各县市区体育局派3名以上学员参加;

2.年龄在18至38周岁(游泳专业人员年龄放宽),身体健康,有意从事游泳救生员工作的各类体育协会会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各学校师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3.自行办理培训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费用自理。

六、培训费用

初级培训费:600元;鉴定费:初级200元。

培训人员培训费、鉴定费、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自理(需会务处帮助联系安排住宿者请在报名表回执中注明)。学员自备服装,就餐由培训基地负责统一安排。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3张蓝底小2寸免冠照、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到市体职鉴网络交流QQ群下载,群号:129775129)等资料报送到常德市体育运动中心办公室,同时还需上交本人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一份,所有资料都用A4纸打印,逾期不报不再接受。联系人:储湘鄂,联系电话:7753867、18670605135;汪维,联系电话:13786667757。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报名表

2.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

 

 

 

                              常德市体育局

2014     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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