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体通〔2012〕23号
常德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第六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市群众性乒乓球运动的深入开展,加强乒乓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决定举办常德市第六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附:《常德市第六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德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40份
常德市第六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常德市体育局 汉寿县人民政府 常德市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汉寿县体育局 汉寿县乒乓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2年11月3日—4日,汉寿县城。
四、竞赛项目
1、成年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男女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资格及办法
1、以各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组队参赛;
2、允许各参赛队雇请外援(户籍在常德市以外)运动员男、女各1名参加团体赛(不含处级组),并在报名表上备注栏注明;
3、其它参赛者必须是持有常德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
4、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六、报名、报到
1、各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可报一个队参赛;
2、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每个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报名单必须附上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于10月18日前寄送或传真至常德市体育局群体科(传真电话:7719867),逾期不接受报名;
4、各参赛队于11月2日到汉寿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审查不合格和不交相关证件者,不准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3、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均为单打,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
4、处级领导干部组男女混合团体赛对阵顺序:
主队 客队 主队 客队
① A(男) X(男) ④ A(男) Y(男)
② B(男) Y(男) ⑤ B(男) X(男)
③ C(女) Z(女)
5、单打比赛采用淘汰制,每场比赛五局三胜制;
6、处级组参赛人员资格由组织部有关部门进行资审;
7、抽签原则:采用第五届乒协杯成绩排名进行抽签;
8、比赛用球:红双喜白色三星球。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每个项目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人数(队)在8人队(含8队或8人)以下则减一录取。大会对取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奖金;对取得单打名次的个人颁发奖金、证书。
九、申诉程序
1、按乒乓球规则申诉办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
2、各代表队如对其它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
3、关于技术申诉,采取当场比赛当场申诉的办法申诉,附申诉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组裁决,不受理口头申诉;
4、递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申诉费每人次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并不得重复申诉。
十、裁判员
裁判长由市乒协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有经验的三级以上乒乓球裁判担任。
十一、经费
1、各参赛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参加团体比赛的每个队需交报名费500元(含男、女队);
3、参加处级组单打比赛的运动员需交报名费50元(处级团体赛不另收费)。
十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则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973618376 李福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