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2011-08-22 10:26 来源: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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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转发《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

通知

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西湖及西洞庭管理区政治部,市直属文广新有关单位:

现将《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技办字[2011]20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区内各播出单位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注:该文件中的7个附件请到市文广新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0727100344454)


附件1: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修改20110718



附件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110718


附件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110718


附件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实施细则110718


附件5: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光缆传输干线网实施细则110718


附件6: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有线广播电视网实施细则110718


附件7: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微波传输电路实施细则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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