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广播电视台,常德电视调频转播台,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西湖、西洞庭教科文局:
现将省广电局《关于重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报告制度的通知》(湘广科技字【2011】13号)和《关于开展建党90周年安全播出大检查的通知》(湘广科技字【201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6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安全播出大检查自查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适时进行实地抽查。
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舆论工具,安全播出责任重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广电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有关规定,各广播电视台、转播台是安全播出的责任主体,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安全播出的监管主体。市广播电视台、常德电视调频转播台应按照省局要求向我局定期报告安全播出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西湖、西洞庭教科文局要定期向我局报告所辖区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情况,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7229691
电子邮箱:cdwhgdk@163.com
附件:1.省广电局《关于重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报告制度的通知》
2.省广电局《关于开展建党90周年安全播出大检查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