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活动”)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督移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进一步依法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常德,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领导机构
组长:陈华
副组长:任民政王子平赵钰罗东秋
成员:龙泽巨成健孙湘罗淮蓉杨承华韦庆
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办,由罗淮蓉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223812 13017271605 举报电话:7225239
三、组织实施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迅速召开本系统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落实“专项监督活动”。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文物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线索排查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1、自查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31日)。全市文广新行政执法要对本部门自200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已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处理情况、涉嫌犯罪尚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情况、行政违法案件情况进行自查,通过查阅台帐、复核案件、跟踪了解等方法澄清底数,形成自查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报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抽查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会议、情况通报、备案审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帐和案卷等方式,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查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案件的举报;对知识产权等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领域进行抽查、走访,发现一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重点案件。省、市“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还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抽查情况进行检查。
(三)督促移送、监督立案和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6月1日至9月30日)
文广新行政执法机关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移送案件时,应当移交案件的全部材料,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而未移送或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各级“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监督移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级“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将挂牌督办。
文广新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以及公安机关在审查、侦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及时向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的违纪或者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认真审查,依纪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告知行政执法机关。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信息互联互通。
(四)总结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日)
县文广新(文体)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本地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在征求当地“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于2011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报送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市“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各单位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通知》(已刊载在常德市文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要求,迅速组织传达。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法规、监察、执法(稽查)等工作机构密切配合,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方案,做好迎接专项监督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检察、监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主动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共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部署周密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本部门及所属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检查、指导工作力度。对本部门及所属部门2008年以来已办结以及正在办理的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特别对涉案货值金额较大、恶性制假等违法情节严重、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等违法案件,要认真按照刑法规定的刑事追诉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主动解决。各单位要对2008年以来办理移送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分析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于今年10月10日前上报局“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规范衔接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处罚案件查审分离和集体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审理,经审理认定涉案货值、违法情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案卷评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专案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在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的违法和不当行为。三是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普法培训工作力度,增强执法人员对司法移送等法律知识和工作机制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执法人员风险责任意识,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积极建立联合执法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办理的违法案件涉案货值或者违法情节等情况,主动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交由公安机关查处。积极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联合行动、协查办案、案件移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有效加以解决。五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