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文化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围绕保证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开展专项承诺的通知

2011-04-18 09:50 来源: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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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文化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围绕

保证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开展专项承诺的通知

直市文化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通知,决定在已经普遍开展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在市直文化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围绕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开展专项承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时间

  从4月上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

  二、承诺对象

  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正科级以上单位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单位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不作专项承诺。

  三、承诺形式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市文广新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交市文广新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统一保管,市文广新局“一把手”专项承诺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文广新局机关党委书记专项承诺报市直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的专项承诺报市文广新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备案。

  四、承诺内容

  重点围绕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维护党委集体决定,接受组织考验,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确保换届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等实行专项承诺。

  五、方法步骤

  专项承诺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1、提“诺”阶段( 4月8日前完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提出专项承诺事项。承诺事项要明确、具体、实在。

  2、审“诺”阶段(4月15日前完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项承诺事项首先报本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审查,签字后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由上级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备案。

  3、亮“诺”阶段( 4月20日前完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项承诺书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可采取会议口头承诺或其他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承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抓实。

  2、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系统、行业特点,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项承诺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确定承诺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承诺符合党员领导干部的岗位实际和自身要求,符合换届工作的要求。4月底,市文广新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市直文化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专项承诺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

  3、注重结果运用。市文广新局将充分运用此次开展专项承诺、履行公开承诺的成果,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承诺的情况和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作为年度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荐干部、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敷衍承诺、践诺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作出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专项承诺表格

市文广新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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