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旅提复〔2020〕12号B类
余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常德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我市城市宣传推广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提案是从关心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角度撰写的。对此,我们表示非常赞同和认可。
的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我市城市宣传推广,能够高效地推进我市文旅工作的发展,您在提案中例举的一系列常德的文旅资源均是常德典型的本土特色,是值得我们常德文旅部门大力宣传推介的,也是我们常德文旅部门日常工作中一直主打推介和宣传的。每逢常德举办大型节事活动,我们均抓住高速公路这一有利环节,在高速公路的立柱广告、天桥广告上开展过活动的精准推介和宣传,对常德文化旅游品牌形象进行了着力打造和宣传推广;并在个别高速公路服务区组织过常德旅游景点的推介宣传,发放过一定数量的常德旅游地图和旅游线路产品宣传折页。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加大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宣传推介力度。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销售点或者与服务区商业服务公司合作销售是属于市场行为,市场行为需要市场主体来运作。按照政府部门职能职责的“三定”方案,我们文化旅游部门仅仅是行政管理服务性部门,对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此类市场行为的工作,主要起到协调、指导和引导作用。我们将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鼓励和引导有特色、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入驻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上架优质的常德文化旅游产品,在免费宣传区域摆放各类常德文化旅游宣传品,借助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大常德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力度。
此外,市财政对于此项工作涉及的领域没有经费预算和保障,所以,对我们文旅部门而言,目前这项工作尚不具备可操作性。鉴于此,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争取让您的意愿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视和协作,尽早地得以组织落实。
感谢您对常德文旅工作发展和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您今后能一如既往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6月2日
签 发 人:陈宏元 联 系 人: 游婷婷
联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推交科 联系电话:725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