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旅案〔2019〕28号B类
龙西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皂市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皂市遗址公园的建设对我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有着积极作用。近年来,市发改、文化和财政部门对皂市遗址建设高度重视,自2013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多次向省财政厅、省文物局领导汇报,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并争取了大量资金,近两年争取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107万元。
根据《常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9年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皂市遗址公园项目总投资32310万元,我局将督促石门县加快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我局将联合市发改委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争取项目在省发改委早日办理相关手续。在此之前,我局将将会同石门文物主管部门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基础和准备工作: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将指导和督促当地文物部门组织开展皂市遗址文物本体保护与展示的工作,夯实文物保护的基础。
2.在提升保护级别和夯实基础的同时,我局将在征得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积极向省文物局申请,力争在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中将两处遗址纳入城头山大遗址保护规划。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7月24日
签 发 人:裴劲锋 联 系 人:隆昭辉
联系单位: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联系电话:1378663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