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旅案〔2019〕11号B类
朱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驾旅游市场监管》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新业态在全国蓬勃兴起,这些新业态主要是各种俱乐部、车友会、协会等组织,其中很多都是以组织自驾游的名义存在。这些新业态满足了当今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为旅游者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拓宽和丰富了传统旅游服务市场,是旅游市场的需求和政府积极推进产业融合的结果。但近年来我们也发现旅游新业态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超出会员章程、打擦边球的现象(组织包价旅游),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也扰乱了旅游市场,由于目前有关新业态监管权威性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给政府主管部门带来了难题,如果游客不投诉,不提交证据或者采取AA制,很难查处,旅游新业态成为当今旅游市场监管新的热点、难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加强了新业态的监管。一是联合出台有关文件。2017年,旅游、工商、民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不具备旅游经营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单位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单位,一律不得开展旅游业务。文件下发到各区县及旅游企业,并要求各区县掌握新业态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发布旅游消费风险提示。在局官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风险提示,引导市民到具备资质的旅行社报团旅游。三是约谈相关社会团体。联合市场监管、民政、网信等部门对常德车友会、梅西俱乐部、常德市知青文化研究会、常德市知青文化交流协会、常德旅游网、柳橙旅行、常德市户外旅行协会、常德市行者无疆户外运动俱乐部、常德格桑花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等进行了集中约谈,宣传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性谈话,规范社团活动。目前,已有2家社会团体主动申办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四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对一些社会团体的涉嫌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如常德车友会西藏自驾游问题。
加强新业态从事旅游业的监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需要综合监管、综合施策。下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提高新业态特别是自驾游服务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从业资质要求、认证办法、安全保障责任等强制标准及管理办法,明确部门的管理责任,建立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等,把监管的规矩立起来。同时,加强对新业态从事旅游服务行业的经营审批、资质审查的管理备案,建立完善行业信息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引导消费者择优而选。此外,还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自驾游等行业协会开展资质培训、推动行业服务标准的落实,积极发挥行业的自治作用。
感谢您对常德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常德旅游产业发展,我们也一定会尽力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7月18日
签 发 人:杨 俊 联 系 人: 杨承华
联系单位:常德市文旅广体局 联系电话:1890736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