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回复

2017-05-15 16:11 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文案〔2017〕22号C类


张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化部门合理招聘艺术人才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人社局积极办理,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外,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目前,我市也是严格按规定执行。

2.自2003年开始,我市事业单位开始实行聘用制度,即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要签订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对有些情形,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关于您提出的破格招选艺术人才的事宜,我们市文体广新局会继续同市人社局对接,争取能够出台有关艺术人才招考的特殊政策。


常德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15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