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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回复

2014-06-10 17:10 来源: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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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玖红、毛小萍、罗德军、黄斌、贺修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2年,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常发〔2012〕4号),明确提出“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送书送戏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规划建设一批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广场”。

近年来,我市优先安排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大力加强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农村,重点推进了五大文化工程。一是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2007—2010年,共争取到国家和省级投入35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了193家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均在300平方米以上;并为各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了价值6万元的群众文化活动器材设备。二是实施农家书屋工程。自2009以来,全市已全面完成3933家农家书屋建设,每家书屋面积都在20m2以上,统一制作标牌、统一配备桌椅、购置了书柜书架,配有图书1500册以上、音像制品100种以上、报刊15种以上;三是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县级分中心7个,乡镇文化共享工程室193个,与农村远教联合,建成挂牌村级网点3162个;四是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0—2013年,已开通的自然村“盲村”用户148374户,其中争取国家和省资金1460余万元,发放直播卫星设备42885套,覆盖用户42885户,采取有线联网和其他方式覆盖105489户。2014年,计划完成37459户,其中采取直播卫星接收方式10668户。五是实施农村广播村村响建设。在全省确定的23个广播村村响试点建设县市中,我市已有澧县等8个县市区是试点单位,占全省试点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争取省级投入800万元,各区县市自筹资金2800多万元,已建成乡镇广播站111个,行政村广播室1571个,安装高音喇叭19667个,音柱975个。其中澧县、石门、津市、安乡已全部建设完毕,目前正在试运行。

您提出的“各级政府及其文化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资金扶持力度,把甘溪河口村作为试点村,以点带面,提升农村文化层次,切实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建议”,不仅符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美丽乡村工作部署,而且与我市即将开展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目标相契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我们采取向上争项目、本级加强规划争取财政投入的方式,开展了有关工作。在向上争项目方面,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通过我局的积极争取,将我市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写入了2014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并开展了创建的前期工作。5月8日,我局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请示报告,请求市政府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同时,我们也已就此项创建工作向省文化厅做了专题汇报,请求省文化厅支持。待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明年年初,我局将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国家文化部提出正式申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成功后,在经费上将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在创建项目上,其中有一项重要验收标准就是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工作完成后,将对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有一个质的提升。本级加强规划争取财政投入方面,我们努力争取,将“村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村民休闲广场”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考评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常德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市财政安排了2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将力争三年内在全市建成300个美丽乡村,其中重点建好100个示范村,2020年建成1000个美丽乡村。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以及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县市政府每年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投入每村不低于30万元,市委、市政府每年将授牌表彰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并奖励每村20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认真督导各区县市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规划,新建、改造一批能够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活动权益的村级文化活动阵地。经向县有关部门了解,今年甘溪河口村虽然没有纳入到澧县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建设范围,但今后我们会继续努力协调,争取将你村列入“示范村”、“试点村”,我们将在文化人才培训、活动开展、设备添置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同时也期待您的支持和呼吁。

 

 

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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