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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回复

2012-06-12 10:35 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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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回复

 

黄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发展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问题

近年来,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和文化部制定的《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认真规划和实施了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2008年以来,争取到国家和省级资金35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了19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均在300平方米以上,并为8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置了价值6万元群众文化活动器材设备;实施了农家书屋工程,自2009以来,全市已建成农家书屋3001家,每家书屋面积都在20m2   以上,统一制作标牌、统一配备桌椅、购置了书柜书架,配有图书1500册以上、音像制品100种以上、报刊15种以上;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县级分中心7个,乡镇文化共享工程室115个,建成挂牌村级网点3162个,2011年又为乡镇基层网点配备了PC服务器、交换机、投影机、打印机、中央控制台等系列设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划要求,这些文化阵地基本上都建在了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域,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覆盖人口数以及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阵地的主要功能等因素,在满足功能布局要求的情况下对具体项目规模作出相应调整,如综合文化站,每个站所都有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有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有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有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有管理用房(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办公)等满足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功能,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在有些有条件乡镇,还建有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达到了500平方米以上。今年,正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完成10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备配置;继续建设933家农家书屋;将33000多户纳入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进行配套建设。

二、关于加强监管、注重引导、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结合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是整合了执法队伍。将各区县市的原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合并成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原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了整合,组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充实了执法力量。二是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民间艺术团体的演出协会,建立了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如鼎城区的民间演艺联盟,目前已联络发展了首批会员63名,桃源县的民间艺术联合会,已基本上将民间剧团全部吸收进来,这些民间艺术协会,已基本完成了资格准入的初步登记,今年,我们组织开展的的全市群众文艺演出百团大赛活动,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完成农村民间演艺团体的登记统计,规范农村民间演艺市场。

三、关于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举办了乡镇文化站站长、辅导员培训班,并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要求这些文化干部对各乡的农村文化进行及时的辅导。2010年以来,我们还每年积极向上争取,推荐优秀了的乡镇文化站站长参加全国、全省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 培训和交流,如2011年,我们就推荐了鼎城区草坪镇的文化站站长王腊喜到文化部参加了全国性的文化站长培训。将群艺馆(文化馆)联系辅导民间优秀剧团纳入到年度工作考评,要求每名业务干部每年至少联系辅导一个以上民间优秀剧团。加强了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目前,“常德丝弦”、“常德高腔”“常德花鼓戏”、“澧州荆河戏”、“澧水船工号子”、“孟姜女传说”等6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刘海砍樵传说”“安乡硪歌”、“九澧渔鼓”、“宋玉传说”等11个项目列入省级非遗保护名录;先后公布市级非遗保护项目24个,授予覃柏林等45人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称号;公布县级非遗名录项目近400个。扶持了一大批“特色文化艺术之乡”,2011年,鼎城区的草坪镇、周家店镇、尧天坪镇和石门的罗坪乡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形成了周家店镇民间铜管乐、尧天坪镇舞龙舞狮、斗姆湖镇腰鼓、草坪镇歌舞等特色品牌。今年我们一是将继续组织开展乡镇文化站长培训;二是继续将每名业务干部每年至少联系辅导一个以上民间优秀剧团的要求纳入到目标管理考评;三是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四是举办2012年常德市群众文艺百团大赛、澧水流域鼓王赛和法治文艺宣传演出等活动;五是继续组织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活动;六是继续组织编撰《艺术常德》,免费发至各企业、各乡镇和民间文艺团体。

四、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发展的激励机制问题

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市本级已设立了农村文化专项资金,也要求各区县市设立了相应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村民间优秀文艺团体的扶持和奖励。如今年举行的群众文艺演出百团大赛活动,能够通过乡镇初赛、县复赛而进入市级决赛的队伍,市政府均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

今后,我们文化部门将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照上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力度,努力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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