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华、鲁奕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我市民营演出团体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民营演出团体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全市现有各类民营演出团体2000多家,从业人员达10万之众,年演出超过15万场,经营收入达5.9亿元。民间演艺业已成为常德文化的又一张亮丽名片,《中国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多家主体媒体对我市民营演出团体予以报道。我局将继续把鼓励、支持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作为繁荣文化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给予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从政策上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给予支持。进一步放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市场准入,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及时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进一步简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演出审批手续,在审批监管中不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人才培养。今年我局拟举办第一届农村文化经纪人培训班,为全市民营表演团体营销人员培训;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民营表演团体开展业务辅导;对民营表演团体演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同一标准。
三、优化演出环境。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新组建了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打击非法、低俗、色情表演,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保护民营演艺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资金扶持。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奖励和扶持力度,我市每年都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奖励20个民间艺术团体,去年资助鼎城尧天坪龙狮队赴京表演并夺奖。我局还推荐海燕歌舞团被评为全省文化产业先进单位,进一步提升了该艺术团体的知名度。二是为省出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津贴发放政策做好前期工作。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我市农村演艺业的成功经验,正在草拟优惠政策加大对全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