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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回复

2012-06-12 10:30 来源:市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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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成立常德市文艺创作奖励基金会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去年,我市召开了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常德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明确“加大文化领域各类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宣传常德贡献奖”。建立文化艺术领域政府荣誉制度,设立‘常德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文化人才。近年来,我市建立了市“五个一工程”奖、“宣传常德突出贡献奖”等奖励机制,表彰了黄士元、张弓、陈国安、朱小玲等一大批文艺工作者,使文艺工作者备受鼓舞,催生了《枕头风》、《查家底》、《丁兰刻木》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有效促进了文艺创作的繁荣。

您建议“建立常德市文艺创作奖励基金会的提案”,目前条件还不是很成熟。主要原因如下:设立以常德籍文化名人命名的基金会,职能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如以财政拨款、募集社会资金形式成立基金会,则只能成立公募基金会。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400万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0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目前,登记基金会职能在省民政厅,我市无权登记基金会。如设立基金会,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会积极筹备,并努力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

我局拟设立全市文化艺术突出贡献奖(包括对文艺创作突出成果的奖励),每年一次集中表彰,明年纳入市委、市政府表彰系列。

    感谢您对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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