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发展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以及外事、侨务、港澳工作。
(二)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旅游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作,引导扶持新型旅游业态发展。
(四)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
(五)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和港澳情况调研,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八)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及回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因公出国、赴港澳相关的审核报批及证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合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十)负责全市领事业务,开展涉外领事保护工作;负责承办或邀请外国人来访签证通知函电及相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常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来常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地区记者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常活动的管理;审核在常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十一)协助市委外宣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教育工作,提供有观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和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涉外参观点开辟、调整和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友好经贸交流城市的教务昂活动;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十三)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常德合法权益;指导并参与监督涉桥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全市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指导、推动涉侨和港澳经济、技术、文化、人才等方面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常重点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维护在常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做。
(十五)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六)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简称市旅游外侨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十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人事科、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旅游管理科(行政许可办公室)、产业促进科、外事管理科、侨政侨务科、国际交流科、港澳事务科。下设旅游执法监察大队(旅游质监所)、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和外事服务中心。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旅游外事侨务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外事侨务发展资金;主要涉及外交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892.02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389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2.02万元,占100%(经费拨款3892.02万元,占100%);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9.55万元,增长1.3%,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49.55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389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2万元,占22.15%;项目支出3030万元,占77.85%。主要包括外交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3.17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9.55万元,增长1.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标准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2.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4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55.91万元,占1.44%;外交支出30万元,占0.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3.17万元,占96.6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49.55万元,增长1.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标准提高。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综治考核奖、文明单位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3.0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党建经费、老干经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2.项目支出: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30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三公”经费预算1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0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3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1万元,下降24.17%。减少原因为严控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9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8万元,增长0.98%。其增加原因为日常公用支出标准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2台,外事公务用车1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2.02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2.02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0万元。2019年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2.02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2.02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