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华、李廷芬、刘孟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桃花源五柳小镇闲置资产建设非遗小镇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2024年1月26日,市文旅广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江勇主持召开盘活桃花源五柳小镇闲置资产建设非遗小镇提案第一次办理会,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桃花源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文化旅游局、市文旅投提案办理负责人、三位提案委员和部分代表性传承人代表参会。4月26日,召开了盘活桃花源五柳小镇闲置资产建设非遗小镇提案第二次办理会议,现场察看了五柳小镇非遗业态现状,目前已有五项非遗项目入驻五柳小镇。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摸清五柳小镇资产底子
提案中涉及区域为市城发集团运营管理的桃花源景区五柳大院,该区域共有15栋房产,现已出租4栋,其中3栋由桃源刺绣省级非遗传承人金明辉承租,1栋由桃源木雕省级非遗传承人肖修鸿承租。另作为旅游服务配套,景区自用2栋,其中1栋为桃花源历史文化体验馆(桃花源历史文化展示),1栋为桃花源生活馆(地方特色文创产品售卖)。目前,街区基本发展框架及模式已搭建完成,初步形成规模化非遗产业经济,已有桃源木雕、桃源刺绣、桃源剪纸、麻质画和扎染等五家非遗项目入驻五柳小镇。
(二)明确五柳小镇入驻优惠条件
经多方协商,市城投集团确定了入驻优惠政策,按照现有闲置资产分布位置与引进非遗项目规模,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对入驻的项目给予相关支持。入驻门槛为省级以上的非遗传承人或非遗项目、具备一定自我造血能力,有市场化的非遗产品、能长期在非遗小镇开展非遗传承工作及日常营业、具备市文旅广体局出具的推荐证明。根据现行招商政策,进驻商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的进驻模式,在租赁模式和联营模式之间选择一项签订合同。租赁模式为每月按照租金评估底价收取租金。按照租金评估价的3个月租金及物业费总和交付押金。联营模式为收入统一进入公司账户,提取商家营业额作为场地费用,具体为第一年孵化期不提点,第二年提点5%,每两年在原有基础上递增5%,递增至15%封顶,按照租金评估价的3个月租金及物业费总和交付押金。以上两种模式均每月收取每平方2元的物业管理费,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设定退出机制,条件一是非遗传承人因自身原因需退场,则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景区方,景区确认后方可退场;二是景区方全年提点金额累计6个月低于每月的固定租金金额,景区有权主动解除合同;三是非遗传承人连续闭店达到1个月,景区有权主动解除合同;四是非遗传承人在日常经营中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导致景区方品牌受损,景区有权主动解除合同;五是非遗传承人累计3次不配合景区方日常活动、政府接待、项目申报等情况,景区有权主动解除合同。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会办单位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桃花源非遗小镇建设,多次对接省委宣传部文改处联系汇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指导桃花源管理区以“桃花源非遗小镇”项目申报了2024年省级文化强省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已将“桃花源非遗小镇”相关项目资料报送至省委宣传部文改处,并通过了项目网上申报,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委宣传部文改处联系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五柳非遗小镇建设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推进五柳非遗小镇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定期召开五柳非遗小镇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三是抓好进度安排。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及时梳理总结典型做法。
四是加强宣传推介。打造具有常德本土非遗特色的旅游景点、线路和消费场景,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围绕“非遗+”进行宣传策划,丰富“非遗+活动”、“非遗+旅游”“非遗+基地”等宣传形式,通过制作短视频、精美图文旅游攻略等方式吸引更多游客,不断提升非遗小镇知名度与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