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纪念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为更好地构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2月22日上午,丁玲纪念馆全体干部职工在丁玲书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活动由丁玲纪念馆副馆长杨仁华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首先,副馆长杨仁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的法律,这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提供了有效契机。接着,由办公室主任张兰、展览教育部主任冷静、活动策划部主任肖思洁全文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最后,馆长毛雅琴指出,我们应加强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与本馆相关的重点条例,明确公共文化服务就是以现有的公共文化资源为广大市民服务,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丁玲纪念馆作为常德的文化阵地,将以贯彻落实《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抓手,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为目标,将实施办法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

学习《文化服务保障法》
(来 源:丁玲纪念馆)
(审 核:黄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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