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追回清朝文物
12月9日上午,石门县文旅广体局接群众举报,宝峰街道办新坪社区有人私分地下文物。
石门县博物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接到举报后,县文旅广体局高度重视,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摸清线索,追回私分文物。
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验及周边群众反映,私分文物来自移坟时一座无主古墓,墓主葬于清朝时期,因年代久远,墓碑早已不知所踪,参与移坟私分文物者不是当地村民,周边群众并不认识。
后经执法人员多处走访,加上新坪社区工作人员全力配合,终于摸清私分地下文物者为杨某、姚某。考虑到私分文物随时有可能被抛售,让案情变得更加复杂,执法人员将案情报告给宝峰派出所,同时,通过手中掌握线索,多方打听,几经波折,于12月12日下午找到当事人。
经政策宣传,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愿带执法人员前往家中取出玉手镯1对、金耳环1副、玉指环1个,上交县文物局。经初步鉴定,追回物品为清代遗物。
追回物品(金耳环1副、玉指环1个)
追回物品(玉手镯1对)
(来 源:石门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朱存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