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到石门县检查皂市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项目实施情况
11月4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检查组赴石门县检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皂市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项目实施情况。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项目检查组在石门县文旅广体局会议室召开皂市遗址文物本体保护与展示项目检查评估座谈会
皂市遗址位于石门县皂市镇十坪村,遗址内的文化堆积包含新石器时代的“皂市下层文化”遗存、受中原商文化影响强烈的本地青铜文化遗存和东周时期的遗存。皂市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包括护坡工程,发掘回填区保护、未发掘回填区保护,发掘回填区展示、未发掘区展示几方面,获得国家补助资金1107万元。项目完成后,将使皂市遗址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利用,突出文物本体的原生环境特色,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
检查组在县文旅广体局召开了项目检查评估座谈会,听取了皂市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情况汇报,检查了相关资料并与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后,检查组一行人到皂市遗址进行现场考察。检查组认为皂市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项目管理较为规范、文保意识强,同时,也指出了项目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后续保护利用的建议。
县文旅广体局局长、副局长陪同副处长何春平赴皂市遗址现场进行检查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副处长何春平,县文旅广体局局长周明贵、副局长董思浩及工程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来 源:石门县文旅广体局)
(审 核:朱存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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