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39号)要求,我局从3月初开始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4月24日始至2022年4月26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常德市文旅广体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联系电话:0736—7258109。
附件: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
常德市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姓名 | 性别 | 评估分数 | 评估等次 |
传统戏剧 | 常德高腔 | 李少先 | 男 | 79 | 合格 |
龚锦云 | 女 | 79 | 合格 | ||
花鼓戏 | 杨建娥 | 女 | 89 | 优秀 | |
杜美霜 | 女 | 79 | 合格 | ||
荆河戏 | 肖耀庭 | 男 | 63 | 合格 | |
王与佑 | 男 | 79 | 合格 | ||
曲艺 | 常德丝弦 | 谌晓辉 | 女 | 92 | 优秀 |
朱晓玲 | 女 | 79 | 合格 | ||
鼓盆歌 | 李金楚 | 男 | 77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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