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充电桩建设项目遴选社会投资人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满足健身人群需求,延伸停车场功能,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拟在体育中心和体育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桩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充电桩建设项目遴选社会投资人
二、项目规模
选址位于市体育中心和市体育馆停车场,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车位不封闭、非充电专用。拟修建充电桩车位数:市体育中心24个、市体育馆12个。
三、合作方式
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与社会投资人合作建设,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提供场地,与社会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社会投资人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限(含建设期)不超过10年。合作期满,因此而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属投资方所有,并在合同终结后1个月内撤除,将场地恢复原貌交付给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四、投资回报
社会投资人是项目运营的法人主体和责任主体,每个车位每月向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非税账户支付除电费外收益的15%以上,保底每个车位每月不低于150元。
五、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中国执行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企业等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2023年6月底净资产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2023年上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申请人2023年度具有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授信或保函、或银行存款额度证明、或商业保函)。
六、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标段划分
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市体育中心充电桩项目,二标段市体育馆充电桩项目。申请人可投二个标段,但每个申请人最多允许中选一个标段。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参加投标者须派本单位法人持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2023年度上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授信或保函、或银行存款额度证明、或商业保函。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会议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评标。
(二)逾期不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530号
联系人:张凯
电 话:0736-77100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鸿正苑C栋612室
联系人:肖玲 钟玲凤
电 话:0736-7326166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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