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彭头山遗址
彭头山航拍全景
彭头山遗址是新石器文化早期遗址。位于湖南省澧县县城西北12公里处。此为长江中游地区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已定名为彭头山文化。
彭头山遗址是澧县文物考古人员于1985年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同类遗址尚有十余处。1988年11月,湖南省考古研究所经批准进行了部分发掘。
彭头山遗址处在高5米的土岗上,总占地面积近10000平方米,周围地势开阔平坦。此次发掘共开探方15个,探沟2条,揭露面积约400平方米,主要清理了新石器早期灰坑15个墓葬18座,柱洞24个,灶两处,居住面残迹1处。出土了大量陶器,少量打制石器和磨制装饰品,其中有用黑色燧石磨制成圆棒状穿孔佩饰,说明当时穿孔技术已相当发达。陶器以夹炭陶为主,已修复罐、缽、盆、支架等器物百余件。夹炭陶质地蔬松,里胎壁厚薄不匀,有拍印的粗绳纹、刻划齿牙纹,指甲纹等。陶器多用粘贴等原始手法。有不少新石器早期小型打制石器。测定为距今9100+120年。这一遗址发掘的另一重要收获是稻作遗存的发现,这是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稻作农业资料。
彭头山遗址于2001年6月25日经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彭代信房东15米处,南至朱元明房南50米处,西朱小河西岸及至六支柱8米处,北至北斗渠。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界线上四周推出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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