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6〕F-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91430700MA7FTDH136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2日
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0日,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核查有关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函》关于要求有关旅行社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的要求,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远程勘验,发现该公司2025年8月16日将法定代表人肖伟变更为邬志亚,现法定代表人为邬志亚,质保金金额为0元。2025年11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向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5年12月1日前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2025年12月1日,执法人员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再次对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远程勘验,经查:截至2025年12月1日,其质量保证金金额仍为0元,也没有提交相应银行担保。
2025年12月5日,该公司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
2025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致电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原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后营业执照注销事宜,工作人员称原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已移交至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同日,执法人员联系邹源,告知可前往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注销程序,邹源表示无法联系到肖伟、邬志亚两人。
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前往公司注册登记地址现场检查,该地址已变更为湖南湘村万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未在注册地址经营。
2026年3月11日,经本机关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后批准立案。
2026年3月16日,对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志亚进行调查询问,并再次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3月20日00时00分前改正未缴纳质保金和变更法定代表人未备案的行为。
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湖南桃花源美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远程勘验,截至2026年3月20日,其质量保证金金额仍为0元,也没有提交相应银行担保。截至2026年3月20日,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未收到该公司的备案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邬志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肖伟。
2026年3月20日,本案调查终结。查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变更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未直接产生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1、罚款2000元。
2、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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