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5〕F-7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武陵区小时光网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1430702MA4QBCCH6R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17日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2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常德市武陵区小时光网吧进行现场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共设置电脑终端 59台,其中22台电脑终端有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执法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曾祥枝一起检查场所经营、有关制度建立落实和安全生产等落实情况。检查发现,该场所提供的由文化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印制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场内巡查台账》记载日期只记载到2025年7月15日,且没有巡查人员签名,已经连续多天没有记载巡查情况。
2025年9月25日,经本机关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后批准立案。
2025年9月29日,案件调查终结。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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