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5〕F-7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武陵区锦盛影咖文化娱乐馆(陈之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92430702MADP4C4DXB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16日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常德武陵区锦盛影咖文化娱乐馆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大门招牌显示为电影俱乐部,前台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DP4C4DXB),名称为常德武陵区锦盛影咖文化娱乐馆,共设有包厢8间,每间包厢内都设置有投影幕布、投影仪、桌游等设备。
执法人员在前台工作人员杨镕妃的带领下,对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进入333包房后,包厢内有1名消费者正在观看影片《追龙》,影片来源于云视听APP。
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提供333号包厢的消费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提供了333号包厢的收费情况:开始时间18:44,结束时间19:43,房费195元。
2025年9月15日,经本机关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后批准立案。
2025年9月17日,案件调查终结。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活动,违反了《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五条、《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没收放映电影所使用的投影仪1台;
2.罚款 : 45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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