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5〕F-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承松体育德景园游泳馆(蒋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2430702MA4LXHJ35C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25日
违法事实:2025年7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武陵区承松体育德景园游泳馆的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大厅悬挂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30702MA4LXHJ35C,《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30702220170004,核定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救助人员4人。执法人员在负责人左健带领下进入该游泳场进行检查,当事人仅能提供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左健、王仁鲸),1名救助人员(周冉阳)的救生资质证明。
2025年7月4日,经本机关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立案。
2025年7月16日,案件调查终结。查明当事人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不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3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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