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5〕F-3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小暖君自习室(宋奇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2430702MACTH05W19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14日
违法事实:2025年7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武陵区小暖君自习室(宋奇勇)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前台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CTH05W19),共设置包厢5个,每间包厢内都设置有投影幕布、投影仪等电影放映设备。
执法人员在经营者宋奇勇的带领下,对现场进行检查,进入2号包厢后,发现有两名顾客正在观影,电影片名为《荒原》,影片来源于优酷APP。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武陵区小暖君自习室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2025年7月14日,经本机关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立案。
2025年7月25日,案件调查终结。查明了当事人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电影放映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五条;《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 没收放映电影所使用的投影仪1台;
2. 罚款:肆仟伍佰元(4500元);
3. 没收违法所得:陆拾捌元(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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