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当场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当罚字〔2020〕C-000005号
当 事 人 | 名称(姓名) | 常德市鼎城区微力网络网咖 | |||||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 营业执照 | 91430703MA4PQQ202A | |||||
投资人 (负责人等) | 康兴娟 | 联系电话 | |||||
住所(住址等)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振兴街居委会农商行后面八十米处 | ||||||
违法事实 和证据 | 2020年08月26日15时30分至2020年08月26日15时55分,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江山(湘 09001700122)、朱芳乐(湘 09001700118)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蒿子港镇振兴街居委会农商行后面八十米处的常德市鼎城区微力网络网咖进行日常检查,该网吧共设置电脑终端15台,其中1台电脑终端有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发现该场所证照不全,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遂和现场负责人喻忠汉进行确认,现场负责人喻忠汉承认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并按照执法程序,依法做出如下处理: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获取现场照片证据5张、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进行了签字确认。 | ||||||
处罚理由 和依据 | 当事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 ||||||
处罚时间 | 2020年08月26 15时55分 | 处罚地点 | 常德市鼎城区微力网络网咖 |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 | ||||||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20年08月26日 |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