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10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市武陵区雄风网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794709803G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13日
违法事实:2024年10月3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常德市武陵区雄风网吧进行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共设置电脑终端75台,其中37台电脑终端有上网消费者正在上网。执法人员和在现场的负责人一起检查场所内经营情况和有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及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收费电脑显示已安装文旅安监监管平台但未在线运行。
2024年10月31日,经本单位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批准立案。
2024年11月5日,本案调查终结。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罚内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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