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武陵区聚合体育健身中心(喻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2MA4Q1XH955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26日
违法事实:2024年06月1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武陵区聚合体育健身中心(喻超)的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大厅悬挂有《工商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核定社会体育指导员1人、救助人员5人。执法人员在法定代表人喻超带领下进入该游泳场进行检查,当事人仅能提供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曾伟),3名救助人员(王堃、钟明杏、曾伟)的救生资质证明。
2024年6月14日,经本支队法制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批准立案。
2024年6月17日,案件调查终结。查明当事人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不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救助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5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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