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常)文综罚字〔2024〕F-0000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金峰体育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MABLHL1X2L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23日
违法事实:2024年7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依法对常德金峰体育有限公司的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经营中,有20人左右消费者在泳池游泳。现场负责人金民陪同检查,当事人提供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显示该场所应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0人,救助人员3人。
泳池现场有2名游泳教练谭奕培、张晗怡,正在进行游泳教学,当事人提供了张晗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生员资质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谭奕培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资质证明。
2024年7月15日,案件调查终结。查明当事人开展游泳培训项目,教练不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当事人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4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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